公告内容
关于购药发票原件审核通知
即日起患者可以通过联系当地公益专员初审材料,公益专员审核过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后,可以将患者的发票原件拍照传回项目办档案存电子档,发票原件可以由患者自行带回保管.特此通知!
各地公益专员联系方式:
杭州地区:王星 13588866471
宁波地区:汤洪治 15858475494
温州地区:金瑞丰 18606656423
生命奇迹——肺癌靶向治疗浙江省专项患者援助项目办
各地公益专员联系方式:
杭州地区:王星 13588866471
宁波地区:汤洪治 15858475494
温州地区:金瑞丰 18606656423
生命奇迹——肺癌靶向治疗浙江省专项患者援助项目办